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第二十五大類解讀
五洲商務網
第二十五類商品主要包括服裝、鞋、帽等。該類商品較為簡單,不再贅述,僅在上表列出代表性的商品。值得一提的是,2501類似群的“服裝250045”商品不但與2501類似群的所有商品類似,更與2502-2505類似群的所有商品類似,可謂是不折不扣的第二十五類的“超級商品”。另外,2513類似群的單一商品之間是不類似的,如“十字褡250035”與“婚紗C250028”、“服裝綬帶250070”與“十字褡250035”都不判定為類似商品。
結合此類商品的審查實踐,申請該類別商標應注意以下問題:
一是在此類商品上“GEAR”(譯為衣著、服裝)、“JEANS”(譯為牛仔風格、休閑風格)、“STYLE”(譯為風格、樣式)、“SPORTS”(譯為有關運動的)等英文詞匯被認為是缺乏顯著性的。因此“MKE GEAR”與“MKE”、“YOPK JEANS”與“YOPK”、“yoursstyle”與“yours”等一般會被判定為近似商標。
二是在此類商品的商標上“屋”、“軒”、“坊”、“堂”等表示場所的漢字,一般會被判定為與原商標構成近似商標。例如“芬立屋”與“芬立”、“方萊”與“方萊軒”、“奇米”與“奇米堂”等。
三是在此類商品的商標上加“秀”、“風”、“寶”、“圣”等修飾性詞匯,可能會與原商標判定近似。例如“豐茂秀”與“豐茂”、“琴蘭”與“琴蘭風”、“圣馬費”與“馬費”等,在此類商品上一般會被判定為近似商標。
四是在此類商品上對某些知名商標是從嚴保護的商標。例如“耐克”商標,一般只要非在先已注冊權利人申請的含有“耐克”文字的基本都會駁回。又如“阿迪達斯”與“ADIDAS”及圖商標、“PUMA”及圖形商標、“DUNHILL”商標、“花花公子”及圖形商標等,都作為知名商標在審查中被重點保護。以“鱷魚”及圖商標為例,基本文字中帶“鱷”的都會被引證駁回,圖形有張開的大嘴和尾巴的,都按鱷魚圖形駁回?!?br>
第25類商標注冊申請審查員建議:
1、“GERA”、“JEANS”、“STYLE”、“SPORTS”等英文詞匯缺顯。
2、商標包含表示場所的漢字,一般會與原商標判為近似。
3、商標加“秀、風、寶、圣”等修飾性詞匯,可與原商標判為近似。
4、避讓知名商標,本類別對知名商標從嚴保護。如,含有“阿迪達斯”、“PUMA”、“鱷魚”、“花花公子”、“DUNHILL”的商標,一般都會被駁回。含有“鱷魚”、“鱷”的文字和圖形都會被駁回。 (本文來源:漫談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;作者:溫海星;單位: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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